在《正名》中,荀子详细阐述了名的符号性质,系统探讨了名称的作用,提出了命名的基本原则以及正确使用名称的原则和方法。因此,从现代语词符号理论来看,荀子的《正名》实际上是一篇论述命名问题的符号学专论。
在“名即概念”的传统名学研究模式中,荀子专论命名问题的《正名》,也被当作形式逻辑的“概念论”而遭强解和误读。本文试从现代语词符号理论的角度,对荀子《正名》的名学思想给予新的解释与探讨。
名的符号性质和作用
《正名》:“名也者,所以期累实也。”这是荀子对“名”的界说。对于“期累实”中的“期”字,历来注家有不同解释。《说文》:“期,会也。”又段注:“会者,合也。期者,要约之意。所以为会合也。”因此,“名也者,所以期累实也”的意思是:名是对许多事物的一种要约。荀子对“名”的这一界说,是从名的生成过程而言的。由于人们通常所见到的事物都是具体个别事物,而事物的名又往往是某一物类的名,如人们见到的都是一匹匹具体的白马、黄马等,只有在感知到许多具体的白马、黄马等共同具有的外貌形征后,人们才可据此生成关于马的名称“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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